开放式基金客户开户流程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必须由合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管理人必须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也承担亏损的风险。

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或赎回业务有两种办理方法

1、场内交易:是指使用上海或深圳证券账户(股票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通过股票委托系统办理。
2、场外交易:是指使用基金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开放式基金委托系统办理。

开放式基金场外交易流程简介

一、 阅读有关法律文件。投资者需要认真阅读有关基金的文件,对准备购买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有一个总体评估,并据此作出投资决定。
二、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客户或机构客户的经办人按要求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在我司各营业部柜台开立,个人客户也可以通过自助委托系统(热键、电话、互联网)自助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
温馨提示:
1、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费用:暂不收费。
2、同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所有开放式基金开立一个基金账户,但各家基金管理公司需开立不同的基金账户。基金账户以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区别。
3、若客户已经在其他网点开立所需购买基金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则只需持开放式基金账户到营业部做登记即可。
4、个人客户办理基金系统客户信息登记后,即可通过我司热键自助、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自助方式,自助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无需到营业部柜台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
5、如果自助开立基金账户时提示:"客户号不存在",原因是客户没有在我司基金系统办理客户信息登记。个人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到营业部柜台办理,机构客户凭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三、开放式基金场外认购、申购/赎回
    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认购采用“金额认购、面额发行”的原则,即认购以金额申请,认购的有效份额按实际确认的认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基金份额面值为基准计算。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开放日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投资者可以选择采用普通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等方式进行基金申购,投资者在进行基金申购时可根据基金所开办的收费模式,选择申购前收费份额类别或后收费份额类别。基金申购采取“未知价”原则,投资者申购以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申购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
1、热键委托
委托系统中,输入客户号和密码后,选择基金交易,进行场外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如有问题,请咨询营业部人员
2、电话委托
客户拨打96326或营业部电话委托系统后,选择"1、A股基金",按照提示输入客户号和密
码后,按6选择"开放式基金",即可办理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基金账户开户、查询等业务。         96326电话委托流程图
3、网上交易
客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后,选择
开放式基金买入时,客户委托选择认购或申购;
开放式基金卖出时,客户委托选择赎回。
    温馨提示:
1、说明:认购:在开放式基金募集发行期间购买基金称为认购。申购:在开放式基金募集发行期过后购买基金称为申购
2、客户可以通过我司热键自助、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自助方式,自助认购、申购或赎回开放式基金。
3、客户认购、申购办理完成后仅仅表示业务被受理了,但业务是否办理成功必须以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为准,投资者一般在T+2日才能查询到自己在T日办理的业务是否成功。

四、基金分红方式设置。
客户可以在热键、网上交易委托系统修改您认购或申购所得基金的分红方式。
    温馨提示: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后(2004年7月1日实施),第三十六条基金收益分配方式规定:
        第三十六条 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该条例出台后,一:大部分原先默认分红方式为红利转投的基金修改为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二:原先默认取基金帐户分红方式的基金公司,也有一部分将默认分红方式修改为默认取基金的分红方式,基金帐户的分红方式不再起作用。
由于基金公司修改客户分红方式并不通知代销机构,因此我司系统无法同步更改,导致您其在系统中所显示的分红方式未必为实际到帐的分红方式。
    因此如果您需要指定分红方式,建议您做“设置分红方式”的委托,若需查询您正确的分红方式请查询您的基金委托流水中是否曾委托过分红方式变更。

五、交易品种
我司代销的开放基金、ETF和LOF基金(场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