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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3/7/24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 嘉凯,证券代码:00091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4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链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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