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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
来源: 日期:2023/9/27

一、什么是期权?
期权(option),是一种选择权,赋予期权买方以约定价格在约定时间购买或者出售约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但无必须购买或出售的义务。
从交易的角度看,购买期权合约的一方称作买方(或多头),而出售合约的一方则叫做卖方(或空头)。买方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期权的买方在该项期权规定的时间内拥有选择买或不买、卖或不卖的权利,他可以实施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权利,而期权的卖方则只负有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
从本质上看,期权是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期权买方为了得到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即权利金。
二、期权构成要素
(一)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是期权合约中规定的,期权持有人行使权利时可买进或卖出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有股票、股指、外汇、利率、债券、实物商品等。
(二)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是指合约规定的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价格。在行权日,无论标的价格上涨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卖方都必须以此行权价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三)到期日
到期日是期权的最后有效日,是期权买方可以行权的最后日期。对于欧式期权,到期日与最后交易日、行权日通常是同一天,其中,最后交易日是期权可以交易的最后日期,行权日则是期权买方可以行权的日期。
(四)行权时间
行权时间是合约规定的可以行使权利的时间。例如,美式期权的行权时间为到期日前的任意一个交易日,欧式期权的行权时间则只有到期日那一天。
(五)交割方式
期权的交割方式有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如果某一期权的交割方式是实物交割,那么在交割时,期权行权双方需进行资金和现货的交割。如果某一期权的交割方式是现金交割,那么在交割时,期权卖方将按照约定向期权买方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差额。
三、期权的分类
按照不同标准,个股期权分为很多种,下面为大家介绍以下几种分类。
(一)按期权买方的权利内容为依据来划分
期权可由此分为认购期权(call options)和认沽期权(put options)。
认购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将有权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一定数量的期权合约规定的标的资产,但不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而期权卖方有义务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应期权买方的要求,以期权合约事先规定的价格卖出期权合约规定的标的资产。
认沽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有权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卖出一定数量的期权合约规定的标的资产,但不负有必须卖出的义务。而期权卖方有义务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应期权买方的要求,以期权合约事先规定的价格买入期权合约规定的标的资产。
(二)按行权时间为依据来划分
期权可分成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只允许期权买方在到期日当天行使购买(如果是认购期权)或出售(如果是认沽期权)标的资产。
美式期权允许期权买方在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行使购买(如果是认购期权)或出售(如果是认沽期权)标的资产的权利。
(三)按标的资产为依据来划分
期权可以分为个股期权、股指期权、利率期权、外汇期权和商品期权等。其中,个股期权的标的资产是单只股票,期权买方在交付了权利金后取得在期权合约规定的行权日按照行权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一只股票的权利。
(四)按行权价与标的资产价格的相关关系划分
期权可以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值期权。
实值期权,也叫价内期权,是指行权价与标的资产的当前市场价格相比较为有利(即如果立即行权可以获得相应收益)的期权。如果是认购期权,那么行权价小于标的资产价格的期权为实值期权;如果是认沽期权,那么行权价大于标的资产价格的期权为实值期权。
虚值期权,也叫价外期权,是指行权价与标的资产的当前市场价格相比较为不利(即如果立即行权将会导致亏损)的期权。如果是认购期权,那么行权价大于现行标的资产价格的期权为虚值期权;如果是认沽期权,那么行权价小于现行标的资产价格的期权为虚值期权。
平值期权,也叫价平期权,是指行权价与标的资产的当前市场价格一致的期权。
举个例子来说,某ETF认购期权行权价格是2元,如果此时ETF的市场价格是2.5元,那么这一认购期权就是实值期权;如果此时ETF的市场价格是1.5元,那么这一期权是虚值期权;如果ETF的市场价格是2元,则期权为平值期权。
(五)按照交割方式的不同划分
期权可以分为实物交割型期权和现金交割型期权。
实物交割是指在期权合约到期后,认购期权的权利方支付现金买入标的资产,认购期权的义务方收入现金卖出标的资产,或认沽期权的权利方卖出标的资产收入现金,认沽期权的义务方买入标的资产并支付现金。
现金交割则是指期权买卖双方按照结算价格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价差,不涉及标的资产的转让。
四、期权的价值
期权赋予了持有人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的权利,使持有人可能通过行权获得一定的期待收益。因此,持有人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来获得这种权利。
期权的价值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内在价值表示为期权持有人可以在约定时间按照比现有市场价格更优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标的证券,内在价值只能为正数或者为零。相应地,只有实值期权才具有内在价值,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时间价值则表示在期权剩余有效期内,标的证券价格变动有利于期权持有人的可能性。期权在到期日之前,多以高于内在价值的价格来成交,高出内在价值的部分就是期权的时间价值。  
举个例子,假设标的股票的现价为10元,行权价格为9元、期限1个月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价格分别为1.8元和0.3元,我们来计算两种期权的时间价值:对于认购期权,内在价值=10-9=1元,那么时间价值=1.8-1=0.8元;对于认沽期权,由于行权价低于股票现价,因此内在价值为0,那么时间价值=0.3-0=0.3元,也就是说,买入此认沽期权的投资者支付的权利金全部为时间价值。
五、期权的优势
(一)杠杆功能
期权能以小博大,投资者若看好某只股票,只需付出少量的期权费,就能分享标的券价格变动带来的收益。同时,投资者无需持仓至到期日,平仓了结也能够赚取权利金差价。
(二)风险转移
个股期权可以成为套期保值工具,投资者如果持有股票,可以借助期权工具增加持股收益/锁定未来卖出价格,从而实现规避现货市场投资风险的目的。
(三)自由组合策略
股票现货在上涨时才能赚钱,期权投资者却能够利用期权组合,形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组合,标的券在大涨/小涨/微涨/盘整/微跌/小跌/大跌情形下都存在获利空间。
(四)有限损失性
对于期权买方来说,无论到期日标的券价格如何变化,最大损失都仅仅为权利金,而最大收益则无上限。
六、期权的定价
期权定价模型(OPM)由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在20年代70年代提出。模型表面,期权价格的决定非常复杂,合约标的当前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到期剩余时间、市场无风险利率、标的价格预期波动率等因素都会影响期权价格。
(一)合约标的当前价格
合约标的当前价格对期权价格的影响非常重要,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合约标的价格上涨,则认购期权价格上涨,而认沽期权价格下跌。对于行权价格为10元的认购期权来说,如果标的价格从9元上涨到11元,那么合约就从虚值变成了实值,因此期权的价格也会相应上涨。而对于同样行权价格为10元的认沽期权来说,如果标的价格从9元涨到11元,期权就从实值变成了虚值,其价格会下跌。
 
(二)行权价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对于认购期权来说,行权价越高,期权价格越低,认沽期权则相反。因此,行权价为55元的认购期权比65元的认购期权贵,这是因为期权买方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入标的证券,购买价格更优越,而行权价为75元的认沽期权则比65元的认沽期权贵,因为期权买方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卖出标的证券。
(三)合约到期剩余时间
对于期权来说,期权到期期限越长,期权买方获利的可能性越大,期权卖方须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因此期权价格越高。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期权到期期限越长,期权的时间价值也就越高。如果把期权比作保险,保险期间越长,所支付的保险费理应越高。
(四)市场无风险利率
对于期权来说,时间代表了获利的机会。因此,期权的到期剩余时间越长,它能转化为实值期权的可能性就越大,买方也就更愿意付出更高的权利金。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到期剩余时间越长的期权对于期权买方的价值越高,对期权卖方风险越大,其价格也因此更高。
(五)标的价格预期波动率
标的价格的预期波动率是用来衡量标的证券未来价格变动不确定性的指标,简单地说,标的证券价格波动率越高,期权合约到期时成为实值期权的可能性就越高,因此相应合约具有更高的价格。
波动率分为历史波动率和隐含波动率,前者是从标的证券价格的历史数据中计算出的收益率的标准差,后者是通过期权现价反推出来的波动率,反映的是市场对未来存续期内标的证券价格波动的判断。在股票市场中,投资者习惯用市盈率判断股价高低,在期权市场中,隐含波动率成为类似市盈率的估值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比较隐含波动率和历史波动率,判断期权价格被高估还是低估,从而进行卖出或买入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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